关于缴纳2019年会费的通知

time: 2019-09-24 10:27:26 作者:

协会各会员单位:
  经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届协会执行新的《 会费标准》。会费标准遵循了国家现行的有关社团政策和法规,符合民政部关于缴纳会费有关要求。
  为确保本届协会工作正常开展,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的会费收缴工作即日开始,请各会员单位按下列标准缴纳会费。
  会费标准:
  团体会员单位会费每年5,000元;
  理事单位会费每年10,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每年20,000元;
  会长、副会长单位会费每年30,000元;
  会费请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111010195700004701
  备注内容:会费
  联系人:徐慧波  010-83510820
  谢  杨  010-83513580
  财  务:陈晓琳  010-83518210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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