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缴纳2019年会费的通知
time: 2019-09-24 10:27:26 作者:
协会各会员单位:
经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届协会执行新的《
会费标准》。会费标准遵循了国家现行的有关社团政策和法规,符合民政部关于缴纳会费有关要求。
为确保本届协会工作正常开展,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的会费收缴工作即日开始,请各会员单位按下列标准缴纳会费。
会费标准:
团体会员单位会费每年5,000元;
理事单位会费每年10,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每年20,000元;
会长、副会长单位会费每年30,000元;
会费请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111010195700004701
备注内容:会费
联系人:徐慧波 010-83510820
谢 杨 010-83513580
财 务:陈晓琳 010-83518210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