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全面启动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此举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
《方案》明确,江苏将首先对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国有林区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未来3年(2020年~2022年)将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其中由省级登记机构开展统一确权登记的包括黄海海滨国家森林公园、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4个自然保护地和洪泽湖、骆马湖等18条河流(湖泊)。2023年及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
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江苏将确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属性,关联国土空间规划用途、不动产信息、生态管理红线以及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特殊保护规定等内容。同时将划清自然资源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