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进步奖
关于开展2023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各工作委员会、各会员单位,地理信息产业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地理信息科学技术进步和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国家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2022年新修订的《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励规定》(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地理信息科学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应用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成果。申报成果须为非涉密成果,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类、应用服务类。
二、申报组别
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设综合组和青年组。
1.申报青年组的所有完成人年龄须在2022年12月31日不超过45周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须在申报系统中选择申报综合组或青年组。
3.同一成果不能同时申报两个组。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中国法人单位。
2.申报成果须选择申报一等奖或二等奖。特等奖无需申报,由评审委从一等奖获奖候选成果中提名遴选。申报一等奖并获得答辩资格但最终未获得特等奖或一等奖的成果,原则上授二等奖。申报一等奖但未获得答辩资格的成果则不获奖。
3.申报实行限额制:申报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每年最多可申报2项;成果完成人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每年只能申报1项。
4.由下列单位推荐的申报成果,申报单位可在原有申报的基础上最多增加1个申报名额。
(1)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3) 各工作委员会。
(4) 各产学研融合创新基地。
以上单位具有推荐资格,每年最多可推荐1项成果。
5.申报一等奖的成果须提交2023年4月10日前完成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6.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一般应联合申报。未全部联合申报的,应征得其他所有完成单位的同意。申报书必须经过所有完成单位加盖公章和所有完成人签名确认。
7.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特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3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15个;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2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2人,授奖单位不超过8个。对同一成果授奖的公民、组织按照贡献大小排序。
8.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并正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
更多申报要求请参阅附件1。
四、申报材料
1.《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申报书》(附件2)。
2.总结报告简本(含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的主要内容;限100页以内,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正反面排版打印)。
3.科技查新报告。
4.应用效益证明。
5.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申报一等奖必须提交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申报二等奖可提交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或验收报告)。
6.其他附件(如专利、软件著作权、论文、用户证明等反映申报成果知识产权、水平、应用效果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得更换完成单位和完成人。
五、申报方式
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需按以下流程进行申报:
1.在 网站(m.umsyar.com)首页,从科技奖申报入口进入。
2.登录协会综合业务系统后,从“业务办理入口”添加科技进步奖申报流程。
3.按“《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要求”(附件2)在线填写表单内容,上传所需附件及文档。
4.确认填报内容及附件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及评审结果。
六、其他事项
1.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采取公示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评审结果通过 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协会将在2023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大会上表彰2023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获奖成果并颁发证书。建议获奖单位的上级部门对获奖单位予以表彰,获奖个人所在单位将个人获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获奖个人在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指标。
3.申报不收取费用。申报书及《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励规定》可从 网站(m.umsyar.com)下载。
4.申报受理时间: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罗静 010-83516780 13521538401
韩娟 010-83516080 13552509191
电子邮箱:kjfzb@cagis.org.c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88614688 18511752699
奖励工作QQ群:706095507(仅限申报联系人加入,已加入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1群的勿加)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西街3号A座206, 科技发展部(邮编:100054)
微信公众号:dixinxiehui(请关注以了解奖励工作最新信息)
网址:m.umsyar.com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