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监测自然资源系统拖欠测绘地理信息企业账款情况的通知

time: 2023-06-27 15:19:0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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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地信协〔2023〕19号

关于持续监测自然资源系统拖欠测绘地理信息企业账款情况的通知


协会各会员企业、相关测绘地理信息企业:

受自然资源部委托,我协会于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开展自然资源系统拖欠测绘地理信息企业账款情况监测工作,相关监测情况报送自然资源部。据自然资源部反馈,截至2023年2月底,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清理拖欠账款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持续开展清理拖欠测绘地理信息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784号),继续常态化做好清欠工作,并继续委托协会监测自然资源系统拖欠测绘地理信息企业账款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具有测绘资质、存在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含所属机构)拖欠账款情况的测绘地理信息企业包括事业单位)。

为保证信息准确、避免重复填报,每家企业仅可通过一个账号填报并提交。

二、监测内容与填报方式

1.首次填报时间为2023年7月1日-5日。

填报内容:截至2023年6月末,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含所属机构)全部拖欠账款情况(有分歧、未完工、未达到约定最迟付款时间,以及已进入司法程序的,均不纳入监测)。

2.自2024年起,每年填报2次,填报时间为每年的1月的1日-5日和7月的1日-5日。

填报内容:

1)还款情况。即填报上一监测期已填报的每一个欠款项目截至当前监测期剩余的欠款情况。

例如,2023年7月为第一次填报,某项目欠款100万元,在2024年1月第二次填报时,已还款60万元,则在第一次填报的该项目所在行,在“截至2023年12月底拖欠金额”列,填写40万元。以此类推,直至该项目欠款为0。

注意:表中每一行所有已填报欠款项目每一监测期均需手动更新,如某监测期该项目的金额为0,即视为本项目欠款已还清。

2)新增欠款。即填报上一监测期之后新产生或之前未填报的项目欠款情况。

在上次的填报记录下方,通过添加“行”来填报新增的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含所属机构)全部拖欠账款情况(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

3.请通过拖欠企业账款及清欠登记系统在线填报。建议使用微信电脑浏览器填报,可在微信电脑客户端打开链接、登录并填写

系统网址:https://www.wjx.cn/user/qlist.aspx?sysid=224709874

三、相关说明

1.2023年7月及之后首次填报的,均填报截至上个月末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含所属机构)全部拖欠账款情况。

2.已通过自然资源部通知中其他相关协会反馈的,无需重复参与填报。

3.协会对企业填报的监测表汇总后报送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收到协会反馈的拖欠企业账款相关信息后,将及时按地域转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实处理。协会对监测表信息严格保密、严格管理,不作其他用途。

四、联系人

田蕾: 010-63566747 15542302196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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