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交纳会费的通知
time: 2012-02-24 01:32:59 作者:
各会员单位:
《 会费收取和使用规定》已于2011年10月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批准。为确保协会工作和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协会现开始本届会费的收缴工作。望贵单位按《规定》要求交纳会费。会费交纳后,我会将颁发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铜牌和证书。
附: 会费收取规定:
学生会费每年50元,每届四年(2012-2015年度)为200元;
个人会员会费每年100元,每届四年(2012-2015年度)为400元;
团体会员单位会费每年3000元,每届四年(2012-2015年度)为12000元;
理事单位会费每年6000元,每届四年(2012-2015年度)为24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每年10000元,每届四年(2012-2015年度)为40000元;
副会长单位会费每年20000元,每届四年(2012-2015年度)为80000元。
会费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111010195700004701
用 途:会 费
联系电话:010-68716219 88418043 68719975
联 系 人:罗 静 谢 杨 徐慧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