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会费的通知

time: 2012-02-24 01:32:59 作者:

各会员单位:

  《 会费收取和使用规定》已于2011年10月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批准。为确保协会工作和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协会现开始本届会费的收缴工作。望贵单位按《规定》要求交纳会费。会费交纳后,我会将颁发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铜牌和证书。

  附: 会费收取规定:

  学生会费每年50元,每届四年(2012-2015年度)为200元;

  个人会员会费每年100元,每届四年(2012-2015年度)为400元;

  团体会员单位会费每年3000元,每届四年(2012-2015年度)为12000元;

  理事单位会费每年6000元,每届四年(2012-2015年度)为24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每年10000元,每届四年(2012-2015年度)为40000元;

  副会长单位会费每年20000元,每届四年(2012-2015年度)为80000元。

  会费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111010195700004701

  用  途:会  费

  联系电话:010-68716219   88418043      68719975

  联 系 人:罗  静   谢  杨   徐慧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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